品渠道代理级别
a、共设两个级别代理,分别为省级总代理和二级代理。
b、省总代理商:享受产品省、自治区、直辖市独家代理权。
c、二级代理商(城市总代商):享受产品自治州,地级市独家代理权,向省级总代理提货
d、代理期限原则一年,一年后视双方合作意愿可续签。
代理商签约及代理商条件规定
a、代理商应当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b、应当具备固定经营或办公场所,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互联网设备。
c、在协议有效期内应当提供专职商务人员和相应的资金以保证代理业务的正常运营。
省级代理商条件如下:
a、签定产品代理,先经过试销期。
b、试销期结束,代理商必须制定出当年出货计划,并完成首批订货,首批订货额不低于十万元人民币。
c、每次订货各型号产品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